高雄市立前金國民中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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訊息公告

115學年度高雄市國民中學技藝教育學生技藝競賽實施計畫公告
有關本市115學年度國民中學技藝教育學生技藝競賽實施計畫(如附件),業已公告於本局局網(首頁/各式表單/ 文件表單下載/高中職教育科/國中技藝教育課程/高雄市 115學年度國民中學技藝教育學生技藝競賽)。
一、旨揭實施計畫業於115年6月23日通過,摘述如下:

(一)競賽主題及命題範圍:應依教育部110年2月19日臺教授 國部字第1100004739號函發布,並自110年8月1日起實施 「國民中學技藝教育課程實施參考指引」辦理,包含學 科及術科,如115學年度題庫包含延伸單元且命題範圍與 114學年度不同者,應於題庫中標示命題範圍。

(二)競賽成績計算及公告: 1、學科試題及答案於競賽當日下午1時前由競賽服務學校 於現場或網頁公告。 2、學、術科成績於116年2月2日(星期二)下午5時前同步公告於教育局局網、國中技藝教育資源網及執行學校中正高工網頁。3、競賽獲獎名次以教育局公告為準。

(三)參賽學生對其技藝競賽過程或成績有疑義者,應依下列 方式依限提出異議、成績複查或申訴:
1、異議:參賽學生如對於競賽試題及競賽過程等有疑 義,於該競賽主題競賽結束1小時內以書面方式向競賽 服務學校提出,逾期不予受理,並以1次為限,由命題 及評判委員當場處理回復。
2、成績複查:參賽學生如對學科成績或術科成績有疑 義,得於116年2月3日(星期三)及116年2月11日(星期四)至116年2月12日(星期五)下午5時前以書面方 式向執行學校中正高工提出成績複查,逾期不予受 理,並以1次為限。
3、申訴: (1)參賽學生如對異議處理結果不服,得於116年2月3 日(星期三)及116年2月11日(星期四)至116年2 月12日(星期五)下午5時前以書面方式向執行學 校中正高工提出申訴,逾期不予受理,並以1次為 限。 (2)如未於競賽當日提出異議,不得提出申訴。
4、各職群於競賽前召開各競賽主題之工作規則會議,敬 請各訓練、指導老師或相關辦理人員,務必出席參與會議,針對競賽試場設備或相關配置,提出疑問或建 議,各競賽主題召集人得於會議中進行相關說明,競 賽當日若有相關疑問及建議,提供下一年度參酌。
二、旨揭實施計畫合作式技藝教育資源中心樹德家商已置於技 藝教育資源網,另競賽執行學校中正高工亦已同步公告於 學校網頁。
附件
輔導處 2026/07/08 ~ 2026/08/07